01 . 22 2010

关于对已注册域名开展实名制清查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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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户:
        您好!非常感谢您对商智网络的信任和支持!
       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工信部电管[2009] 672号文件要求中关于“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”的规定,结合CNNIC于2010年1月14日发布的《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》,即日起我司将对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前注册成功的国内域名开展全面的清查,以确保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。具体清查工作安排如下:
        1.   请于2010年1月28日前及时登录28cnc域名主机管理系统查询并自行核对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(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等),以确保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有效。
        2.   请于2010年1月28日前将域名持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电邮或传真至我司初审。
        证明资料:
         若域名持有人为企业或组织机构,请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(上面需盖有效年检章)复印件及注册联系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(如是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面),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“仅作为****域名的凭证”。
        若域名持有人为个人,请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(如是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面),且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“仅作为****域名的凭证”。
        3.   对证明资料不合格或注册信息不真实、不准确、不完整的域名,CNNIC将按照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及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处理。
        4.   对注册用户未提交身份证明资料的域名,我司将根据CNNIC的通知陆续限制域名解析。
        5.   书面证明资料经CNNIC审核合格的域名,注册信息将处于serverUpdateProhibited(注册局禁止更新状态)。后续若需变更域名注册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等),注册用户均另外提交申请,申请方式待CNNIC进一步通知。
        《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》望广大客户能积极配合、高度重视,避免因此给您造成损失。若您无法按本通知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,由此所造成的任何损失,我司将不承担责任。
        若有任何问题或建议,欢迎您及时联系我们。
         非常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,祝您工作愉快!

商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2010年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