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备案
1.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打开,且在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(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/)。
2.要备案多个域名时,需一个网站对应录入一个域名。
3.单位备案一次最多提交三个域名。
4.主体中“负责人信息“需填写法人信息。
5.个体工商户上营业执照没有单位名称,网站主办者名称处,填写实体店名称即可,公章需与实体店名称保持一致。
6.主体信息,若一个人(同一个手机号)同时作为多个单位的法人。录法人信息既可。但是需要在主体信息里备注该法人名下其他单位的备案号。若负责人是法人,操作方法同上,但是不建议法人作为负责人超过2个。若不是法人,则同一个网站负责人(同一个手机号)只能作为一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,不允许作为多个主体的网站负责人。
7.网站内容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、经营、销售等相关内容的,需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《互联网药品(医疗器械)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。
8.依据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,凡拟在互联网上发布投资、借贷等金融类信息的网站主办者,须办理相关专项审批。
9.凡拟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网站主办者,应当向网站接入服务商提交销售单位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副本复印件,并在网站上公布销售单位名称及其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编号。(证件名称为: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(或经营)备案证明;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(或生产)许可证,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。
10.依据民发(2016)157号文件 关于《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广播、电视、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、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时,应该提供慈善组织的登记证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,否则不能代为接收慈善捐赠财产。备案的单位涉及这个的话,需要上传两个证件。
变更要求
1.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。
所需资料
1.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1份
2.网站负责人委托书(法人不需要) 1份
3.单位证件原件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,和备案幕布照片,请直接上传至备案系统。
4.网站涉及医疗器械、药品、影视、文化等前置专项的,请将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拍照上传至备案系统。
个人备案
1.网站负责人须到临近商智备案点进行现场采集照片。
2.网站名称请使用开办后准备要用的名称(不能填写域名、网页首址、英文、个人姓名等信息),并且可以体现出网站的内容及性质,如网站性质为公司,请以企业备案,如确实为个人网站,请在主体备注中说明网站的大概内容。
3.个人备案一次不得超过两个域名。
4.须在主体信息中标明:“本网站是个人网站,不含有企业、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,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、单位等信息,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,注销网站,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”;同时,需在网站信息备注中标明网站服务内容简介。
变更要求
1.个人备案不允许变更为单位性质的备案。
所需资料
1)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2份
2)非经营性备案登记表 1份
3)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当面核验电子版照片,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送至邮箱suvion@163.com,邮件主题请以“网站主办者名称+域名”命名。
4)网站内容中涉及医疗、药品、教育、文化等前置审批项目的,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原件扫描件,请直接通过系统上传或发邮件。